3月15至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就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在港举办60多场座谈并开展走访、约谈等活动,广泛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国务院港澳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等负责人出席有关会议及活动。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座谈及走访活动采取小范围、多场次方式进行。来自香港政界、工商、金融、专业、劳工等界别以及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团体、地区团体的1000多名代表人士在活动中充分表达意见,积极建言献策。与会人士一致表示赞同和支持全国人大有关决定,认为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消除有关隐患和风险,是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必然要求,是确保香港政治稳定和政权安全的必要之举,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和香港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与会人士一致表示,通过对选举委员会的重建与赋权,构建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具有广泛代表性、保障均衡政治参与的选举制度,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有利于维护香港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切实提高特别行政区治理效能,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与会人士还就落实全国人大决定、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提出了具体建议,并希望加快立法进程,尽早明确新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制度。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听取意见时表示,中央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全国人大所作决定具有最高权威性,必须不折不扣加以落实。这是中央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立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责任。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既为“爱国者治港”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对特别行政区管治团队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将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客观地报告所听到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